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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8365365体育在线2016年度公众评议自查及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7-11-09     

按照《桂林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绩办发〔2017〕6 号)的要求,根据2016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中提出的问题,针对社会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自查,分析原因,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漓江周边环境还不够好,希望可以得到改善”的意见和建议。

(一)整改措施:

持续牵头组织开展漓江风景名胜区“四乱一脏”(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相关县区签订《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监管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整改情况:

1.“四乱一脏”整治工作

按照管理更严、执法更硬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保护充分发挥漓管委牵头抓总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

(1)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漓江风景名胜区分为水上和陆上两个片区进行管理,由我委下属的综合执法支队分段监管,水上片区直接管理,陆上片区以督查为主,责任到位,下发督查督办函37份、整改通知12份、现场督办函6份、上报督办请示1份。为贯彻落实《意见》,我委多次深入各县(区),召开现场会,督促、指导、协调各相关县()尽快建立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

2)继续牵头组织开展漓江风景名胜“四乱一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严控增量、压缩存量”的工作思路,将风景名胜区“四乱一脏”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重点整治灵川、阳朔等漓江沿岸县区长期存在、历史遗留的“四乱一脏”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果。今年以来,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约1.2万平方米;开展非法开山采石、挖砂巡查409次,制止偷采行为15次,查扣非法开采设备10台;清理非法养殖家禽3万余只,家畜500余头,清理养鱼网箱151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约220余吨;联合阳朔县开展毁林垦荒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毁林垦荒点189处,清除非法种植果苗近13万株,复绿山体9495亩;强化水域巡查,大力打击排筏违法违规行为,收缴销毁无证及乱停放排筏58张,废旧船只1艘;联合渔政部门深入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采取“巡打联动”、“通宵蹲守”等有效措施,对各种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收缴销毁地笼700余条(共计14000余米),收缴非法电鱼设备80余套。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的形式向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共张贴、发放《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破坏生态资源和景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宣传资料15300余份。

(3)下一步计划:督促、指导县(区)尽快建立专司其职的常态化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继续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县(区)开展漓江风景名胜区“四乱一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按每月一小打、每季一大打开展各种专项打击与集中打击大行动。

2.签订《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监管目标管理责任书》

进展情况:已与各相关县区签订综合执法监管目标管理责任书

下一步计划: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监督相关县(区)落实综合执法工作。

二、关于“希望继续加大对漓江的建设、管理和投入。”的意见和建议。

(一)整改措施:

加快实施漓江旅游码头提升改造工程;积极推进漓江城市段洲岛自然生态景区项目;加快推进漓江城市段东岸慢行步道建设项目。

(二)整改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1.漓江大圩码头、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生态亲水平台、象山渔人生态亲水平台提升改造工程。

(1)大圩码头

进展情况: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计划:力争年底完工

(2)龙船坪码头

进展情况: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计划:春节前完成船体主体合拢,并拉至龙船坪码头。

(3)叠彩山生态亲水平台

进展情况:已开工建设,目前开展廊亭的承台建设工作及亲水平台桩基础工作

下一步计划:如期推进,计划11月底完成项目施工。

(4)象山渔人生态亲水平台

进展情况:已基本完工。

2.漓江城市段伏龙洲、蚂蝗洲生态景区规划项目。

进展情况:洲岛项目已经完成立项、选址及规划方案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中,项目规划方案已获得市规委会审定并原则通过,正在根据审批意见修改上报。叠彩区政府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项目开工时间将延后

    下一步计划:进行规划方案批复、环评报告编制、工可报告、初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待征地拆迁工作完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进场施工。

3.漓江城市段东岸慢行步道建设项目

进展情况:该项目已获得规划定点、环评、用地意见、可研等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等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于9月2日上报市政府审定。

因该项目涉及2个城区和其他单位正在实施项目,如:市水利局计划实施的南洲大桥至虞山桥段防洪堤工程、正在修建的虞山桥至惠济桥段防洪堤工程,漓江郡府小区(惠济桥—解放桥段)在一级堤岸上修建步道,塔山片区改造项目(漓江桥—净瓶山桥段)等。同时,该项目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结合上述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影响漓江城市段东岸慢行步道建设项目开工,根据其他单位的项目工期安排,预计11月旬可开工,年底完成虞山桥至漓江桥段形象进度50%。

下一步计划:及时跟进其他单位项目进度,力争按预期完成

三、关于“关于风景名胜区批建批审的一些具体问题能否制度化、规范化,建议漓管委能够明确以使县(区)有规可依,具体建议如下:1.管控区如何报批是否规划设计条件是报方案图?是否由甲方上报,是否包括老百姓的拆旧建新?对于诉说位置是否做详细的控规?是否需要提供一份城区范围内由漓管委确定的管控区?希望明确具体点申报程序。”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议、意见解答

1.报审的内容和程序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474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2.建设项目业主作为报审主体,《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内容都须报审。

3.述说位置与编制详规不是同一概念,报审时应明确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关系并附详图。

4.城区范围在《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第七条和“07规划界限图”已有明确表述,以此为准。我委在上述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行使有关职能。

5.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申报流程按《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执行。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朔县城乡规划建设与漓江风景名胜区衔接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16年11月3日),涉及阳朔县的建设项目由阳朔县属地政府、住建、国土等部门就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规划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业主持初审文件再向我委报审,其他相关县区依此执行。

(二)整改措施

1.加强与漓江风景区内各单位的沟通联系,畅通咨询渠道,及时解答漓江风景区内所涉及问题。

2.加强《风景名胜区条例》、官方网站、办事流程等宣传,提高各相关单位及群众认知。

(三)整改情况

1.根据有关规定和上位法规已拟定《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建设和规划活动申报审核提交资料清单》,待管委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试行,届时,有关建设类别及其他所需材料可按此清单提交。

2.我委已在官网(http://www.klgsky.com)公布《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有关界限、规划要求可在此查阅,亦可来电向我委工作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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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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