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桂林日报
(桂林日报记者苏 展 通讯员郑振忠 袁红卫)素有“中国山水名片”之称的漓江是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但一度存在的漓江流域非法采石挖砂等行为,使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整治采石挖砂,这是近两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2015年,关停69家采石场;2016年5月,18家位于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采石场被关停;截至2016年11月底,8县区共关停50家采石场;20多家采石场启动了生态复绿工作……
整治难,管护亦难。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不法分子并没有就此按下挖掘机的停止键。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漓江管委会两部门密切联系,相互协作,创新机制,联合监管。一年的时间里,全市各县(区)国土执法大队依法调查涉嫌违法开山采石,挖砂取土行为92起,立案查处47起,及时制止30多个开采点,关闭取缔10家采石场,有效地保护了漓江景区的生态整治成果。
今年10月,桂林市在兴安县组织了采石场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在全市推行采石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全市采石行业经过“大洗牌”后,发展方向已渐渐清晰。
关停:两年,全市关闭采石场90余家
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的兴旺,使城市建设对砂石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使得砂石具有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七星区朝阳乡龙门村的村民李某从部队转业后回到了家乡,这些年他就一直以为附近的采石场开采运输石料为生。
“一年可以赚几万。”李某透露,早些年,在桂磨公路沿线七星区与灵川县的交界处一带,采石一度是一项非常红火的产业,外地老板、本地的村民都参与其中。由于经济利益驱使,久而久之,一些非法采石采砂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近年来,在七星区朝阳乡卫家渡村委蒋家渡村、龙门村委龙门村临近漓江的几个区域非法采石采砂的现象更是频频出现。
天然矿产因为开采成本低下,质量又非常好,导致市场占有率居高不下。曾经,在七星、叠彩、灵川、阳朔等靠近漓江流域的县区,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采矿都同时大量存在。
“由于种种原因,这些采石场大部分都是持有采矿许可证的,也就是说在手续上它们是合法的,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甚至被一些地方政府视为重要的支柱产业,鼓励个别大型企业的发展。但现在不管有没有证,在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的露天采石场一律禁止,而且在风景名胜区内,绝不允许有新增的开采点。”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国家住建部批复,规划明确了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范围,提出“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同时根据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漓江源头自然保护区及漓江干流禁止采石、挖沙等行为,也就是说,类似这些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开采行为不合法。
去年5月以来,我市根据环保部挂牌督办通知要求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把漓江流域采石场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我市当前的头号工程来抓,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加大了打击力度。
据市国土资源局统计显示,自环保部对我市漓江流域采石场生态破坏问题整治以来,全市未办理一宗采石场采矿权新立、延续、转让等审批手续,所有采石场未新开作业面、未新开山头。全市原有采石场197家,自开展采石场专项整治和漓江风景名胜区采石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关闭采石场90家,目前全市采石场仅存107家。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107家采石场中符合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采石场专项规划的40家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均未予办理延续审批登记。
修复:漓江两岸21处“受伤”山体“复绿”136万平方米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漓江两岸露天采石场遗留下来的裸露山体,既影响城市形象,也造成环境污染。为让这些荒弃的采石场重披绿装,我市从2016年5月全面启动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和旅游通道桂磨公路周边采石场的关停工作,强力关停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共18家采石场和桂磨公路周边3家采石场,随即启动生态复绿工程。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高新七星区境内的佳兴采石场看到,原本因为开采面积过大,造成了山体出现多处“伤口”。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复绿工作后,已经有了良好的绿化效果。据该采石场复绿工程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该采石场根据生态修复方案,分别采取台阶式、板槽式、回填种植式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复绿。目前已完成采石场复绿面积8.3万平方米。
随后,记者还先后走访了灵川县真实采石场、安泰采石场、鲤鱼山采石场。这里的自然复绿效果更为明显。“这3个采石场绿化种植面积达81.42万平方米,完成生态复绿总工程量的100%。”灵川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一年来,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整治采石场共18家(其中2家位于核心区、16家位于控制协调区),分别位于七星区(1家)、雁山区(1家)、阳朔县(16家)。此外,整治对象还包括新华社内参提及的非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3家采石场(真实采石场、安泰采石场、鲤鱼山采石场),分别位于桂磨公路周边(旅游通道),灵川县大圩镇境内。复绿工程投入资金约2.332亿元,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6万平方米。
维持:坚守整治成果,创新五项机制,力保漓江不再“受伤”
整治与修复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漓江两岸破损的生态也逐渐复苏。然而,由于采石场的数量大幅减少,导致市场上的砂石价格大幅上涨。在暴利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继续铤而走险,盗采山石河砂。
“由于砂石市场价格上涨,非法采矿者较之前反而更加猖獗,这给执法监管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据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非法采矿者时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持久战”,一有机会便开炸开挖,不分昼夜、多点开工,给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造成诸多难度。
为了确保漓江沿岸生态整治的成果,今年9月以来,市国土资源局谢小明局长亲自带队,主动上门与市漓江管委会对接,两部门多次商榷、密切联系,共同协作,创新五项机制,对漓江保护区内非法开山采石、挖砂取土等违反景区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一是建立联合巡查机制,确保巡查全覆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与市漓江管委会执法支队对接,建立漓江风景区联合巡查机制。通过开展联合巡查和专项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开山采砂行为苗头,现场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把违法违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查处打击力度。通过从严从快打击查处漓江景区内的违法开山采石、挖砂取土行为,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漓江景区的生态环境。三是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市漓江管委会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涉及国土资源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通报市国土资源局,并由市漓江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相关要求,共同联合督办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查处整改工作。今年,共发出督办函25份,进一步压实相关县区政府保护漓江景区生态环境的责任,促使县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四是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确保信息处置高效。市漓江管委会下一步准备配发两部门执法队伍“景管通”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若干台,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上传,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共同监管漓江景区的高效途径。五是建立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突出、重要的问题。
一年来,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牵头,组织各县(区)国土执法大队依法调查涉嫌违法开山采石,挖砂取土行为92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2份,立案查处47起,下发处罚决定书47份,及时制止30多个开采点,关闭取缔10家采石场,停产整顿2家采石场,罚款25.76万元,扣缴挖机等设备25台,移交公安、检察机关5起,追究刑事责任4人,有效地保护了漓江景区的生态整治成果。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循五项机制,继续打击挖砂盗采行为,探索保护漓江生态环境长效途径,以便更好开发漓江景区,服务于漓江景区沿线广大群众。
规范:以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为基础,对全市采石行业进行“大洗牌”
我市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产生了对砂、石、土等矿产资源的大量需求,采石场曾对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采石场都关了,那以后城市建设所需要的石材从哪来?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相关部门以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为基础,对全市采石行业进行了重新规划。开采红线内,包括桂林市重要交通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漓江风景名胜区以及漓江上游、源头区域以及水源地、生态保护区等,绝对不再布点采石场。
为了防止非法采石挖山卷土重来,我市将通过规划合理引导采石场走向基地化、规范化、规模化生产,改变原来小、散、乱的局面,将严格要求采石场按照“阶梯式开采、标准化建设、工厂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实施生产经营。
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完成了《桂林市重点区域采石场规划》编制工作,六城区和灵川、阳朔县以外其余9县也分别编制并发布了采石场发展规划。我市采石场布局实现规范管理,逐步从过去的无序、杂乱局面向科学、合理、规范的局面转化。市、县采石场规划布局充分体现了基地化、规范化、规模化的“三化”发展要求,原则设立允许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全市共设立允许开采区57个,设立备选开采区10个。
为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真实完整性不受破坏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在允许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外,禁止设立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不符合现行规划的已设采石场采矿权,采矿许可有效期满后,一律关停并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市、县采石场规划对生产规模提出了明确要求,桂林市重点区域(六城区和灵川、阳朔县)内建筑石料用采石场最低年生产规模必须达到50万吨以上;其他9县区域内建筑石料用采石场最低年生产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以上,县城周边建筑石料用采石场最低年生产规模必须达到20万吨以上。
同时,我市对采石场规范管理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全市采石场新立必须经市级审查备案,对审批采石场新立、延续、变更(扩大)登记前必须组织环保、漓管、安监、公安、旅游、林业等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审批登记等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10月,桂林市在兴安县组织了采石场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在全市推行采石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全市采石行业发展方向已渐渐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