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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复绿工程:让漓江两岸“伤口”重披绿装
 
发布时间:2017-08-25     

(桂林日报记者 苏展)山水是桂林的绿色宝藏。然而,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漓江两岸郁郁葱葱的青山上留下了一道道“伤口”。去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漓江流域采石场破坏生态问题整治工作,根据“一场一策”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复绿”方案。一年多的时间里,21家关闭采石场生态修复面积达136万平方米,漓江两岸裸露的山体重新披上了“绿装”。

  21处“受伤”山体“复绿”136万平方米

  采石场遗留下来的裸露山体,既影响城市形象,也造成环境污染。627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七星区境内的佳兴采石场看到,原本因为开采面积过大,造成了山体出现多处“伤口”。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复绿工作后,已经有了良好的绿化效果。

  “现雨水充沛,草籽发芽,茅草旺盛生长,夹竹桃发芽长绿,左侧斜面山体复绿覆盖面积逐渐增大,植物生长旺盛茂密,复绿效果比较明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该采石场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万吨/年,矿区面积0.0608平方公里。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该采石场根据生态修复方案,分别采取台阶式、板槽式、回填种植式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复绿,主要种植灌木品种紫薇、夹竹桃、石山榕等。目前已完成采石场复绿面积8.3万平方米。

  随后,记者还先后走访了灵川县真实采石场、安泰采石场、鲤鱼山采石场。这里的自然复绿效果更为明显,落差大的立面石缝中已可以看见新绿,复绿种植的植被有白喜草、糖蜜草、狼尾草等。“这三个采石场绿化种植面积达81.42万平方米,完成生态复绿总工程量的100%。”灵川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去年5月以来,我市把漓江流域采石场生态破坏问题工作作为我市当前的头号工程来抓,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启动了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和旅游通道桂磨公路周边采石场的关停工作,强力关停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共18家采石场和桂磨公路周边3家采石场,随即启动生态复绿工程。复绿工程投入资金约2.332亿元,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6万平方米。漓江两岸“受伤”的山体重新披上了“绿衣裳”。

  “一场一策” 整治工作全面铺开

  不同的山体所受到的“创伤”各不相同,程度不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资金紧缺、技术难度高的情况下,我市各职能部门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生态复绿方案,全方位地指导、协调和监督21家关闭采石场生态修复工作。

  灵川县的真实采石场、大圩安泰采石场和鲤鱼山采石场共3个采石场集中连片,且破损面较大。针对这些特点,工作组将其整合分成4个区按照不同的工程队、不同的破损程度、不同的施工量进行复绿,促使复绿工作有序开展。

  而阳朔县则对每个采石场细化了各场的生态修复方案,呈现出破损石山生态修复多样模式。如福利镇枫林村委莫保顺采石场,利用石山破损横截面处加厚土层种植毛竹、蒲葵,平面和缓坡处铺草皮,凸现复绿层次,周边有鱼塘,有在建的阳朔当地特色木楼,创建生态旅游新模式;葡萄镇诸葛长芝石灰厂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时种植三角梅、爬山虎、扁柏和石山榕等,花化、彩化、绿化相得益彰。

  “绿文章”做得好,离不开前期协调工作做得扎实。在前期整治过程中,我市对各重点整治采石场一一下达停工通知书,强制停止开采,收回全部采矿许可证,依法按程序撤销、撤回、注销采矿许可证;对于非法开采的依法取缔。要求矿山业主限期拆除厂房、拆除机械设备、撤离人员,逾期未拆除的,由辖区政府采取统一行动,依法强制拆除所有厂房、机械设备,达到了不留人员、不留厂房、不留设备“三不留”的要求。

  与此同时,我市对采石场规范管理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全市采石场新立必须经市级审查备案,对审批采石场新立、延续、变更(扩大)登记前必须组织环保、漓管、安监、公安、旅游、林业等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审批登记等长效管理机制。此外,全面禁止全市所有采石场新开作业面、新开山头。

  除了上述采石场外,其他采石场的生态修复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全面铺开。据市国土资源局统计显示,自我市漓江流域采石场生态破坏问题整治以来,全市未办理一宗采石场采矿权新立、延续、转让等审批手续,所有采石场未新开作业面、未新开山头。全市原有采石场197家,自2015年、2016年开展采石场专项整治和漓江风景名胜区采石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关闭采石场90家,目前全市采石场仅存107家。截至201612月底,全市107家采石场中符合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采石场专项规划的40家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均未予办理延续审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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