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沿江人口的不断增多,市政配套设施未及时跟上,漓江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或就近排放支流等现象,对江河水质造成一定程度污染,威胁着漓江生态环境。为科学保护漓江,桂林市于2015-2016年持续开展了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并将该项目列为桂林市重中之重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采取近期末端截污与远期雨污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形式,对漓江(城市段)、小东江、灵剑溪、桃花江(乌金河)、瓦窑河、清风沟、南溪河等7条河流域的排水口进行截污整治。工程总投资4.67亿元,自2015年8月22日开工,至2016年底已基本完成。
桂林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南溪河流域截污整治后
截污整治,完善基础设施
抓好漓江及支流的截污整治工作,是保护漓江最重要的途径。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通过对市区段漓江及支流的污水直排口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因地制宜,针对每一个污水直排口制定整治方案。通过新建泵井(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敷设排水管道等措施,将污水截流进入市政管网,输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对原已被污染淤泥堆积的河流,通过清淤将污染物移出水体等方式对河道进行整治,消除臭味,恢复河流生态平衡及自净能力,改善水质及水环境。
一期项目根据城市规划统筹布局,新建污水管道41130米,清淤7980米,砌筑河道护堤4500米。在地势低洼处,修建了污水提升泵井(站)27座,开工建设永久性泵站2座。新建的截污管网已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建成区。通过一期项目的实施,每日截流污水总计2.4万吨/日,完成截污任务的151.3%。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14年的93%提高到97%,为桂林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经截污整治后,漓江城市段各支流水质得到极大改善,臭味基本消除。
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此次漓江治理项目,还对流域内小作坊、畜禽养殖等污染源专项整治,从源头展开治理,治标治本,促进桂林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对全市6个(24个点位)污染源进行了整治(包括20个养猪场、1个洗衣店、桃花江3.4万平方米网箱养鱼)。经计算COD减排量每年减少1750吨(相当于每天产生2.4万吨的污水量),氨氮每年减排87.5吨。整治行动健全和完善了污染控制的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污染源死灰复燃,实现了常态管理,守护桂林的青山绿水。
生态修复,恢复自净能力
引进了先进水环境修复技术对南溪河、灵剑溪开展水体生态修复试验。其中南溪河采用投放微生物+曝气,灵剑溪采用生物巢接触反应+投放微生物+曝气联合作用的方法,降解污染物,提高水质,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截至目前,生态修复试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试验效果。
打造精品,提升景观环境
在实施截污工程的同时,与景观提升改造相结合统一,对景观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打造截污整治的精品工程。例如在六狮洲、临江下里、下关村等片区增加绿化及立面改造,种植绿化苗木8700平方米,修建生态步道1291米,福隆园片区修建花池700米。在截污保护环境的同时改造周边环境,提升城市景观,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给市民提供一个新的休憩处,获得了市民好评。
巩固提高,推进全域截污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环保成果,在漓江截污工程(一期)实施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开展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拾遗补缺,对各个城区范围内,处于漓江流域沿岸,远离城市管网的的村庄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截留并就地无害化处理。下一步,将启动漓江流域排污综合治理工作(漓江截污三期项目),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连片整治。将截污整治范围扩展到漓江全流域,对漓江流经的各县区管辖范围内的漓江干流及支流污水直排口进行截污整治、实行雨污分流,切实保护漓江干流、支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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